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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继续实施周历制度的通知

发布者:SystemMaster [发表时间]:2013-09-03 [来源]:未知 [浏览次数]:

 

关于继续实施周历制度的通知

各单位,各部门:

为了全面落实上级有关规定,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各项会议和活动,精简会议,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,减轻基层单位负担,现就实施周历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
一、周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安排程序

 周历制度,就是在前一个周末安排下一周的活动和会议。各单位、各部门在每周星期五上午11:30前将下周需要安排的会议或活动报分管(联系)校领导审批后,报学校办公室(电子邮箱:bgsq@dzu.edu.cn)备案,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后上报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,纳入下周工作周历。周历内容包括校党委、校行政召开的全校性会议或组织的全校性活动;由校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门工作会议、座谈会、讨论会、汇报会或由校领导组织的活动等。各教学单位自主举办讲座、晚会等活动需要校领导参加的,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。学校办公室将根据周历安排各项会议和活动。

二、精简会议

(一)控制会议数量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;可用通知或电话联系解决的问题,不召开会议;内容相近、时间接近的会议,尽量合并召开。

(二)会议报批程序。以学校党委、行政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,承办单位(部门)需在分管校领导同意后,提出会议或活动方案,填写《会议、活动审批表》,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后,报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。特殊情况下召开的会议,可按程序随时报学校办公室,经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。凡未经批准的会议,办公室不提供条件,新闻部门不予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德州学院党委办公室   德州学院校长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2013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