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职能

机构设置 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机构职能 >> 机构设置

行政科工作职责

行政科为党委(校长)办公室下设机构,承担全校范围内的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的组织、协调、落实,安排校领导日常事务,开展对外联络及接待,处理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。行政科是学校内外联络及服务的枢纽和窗口,为学校办公室整体工作提供后勤保障。

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负责校领导公务活动、日常事务性服务工作。

二、组织安排全校范围内的主要会议和重大活动。

三、安排落实上级领导机关通知的各种有关会议和活动,组织和安排上级领导或兄弟单位的领导来校调研、参观、访问等接待工作。

四、负责会议室、接待室及校领导办公室的日常管理,处理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(通讯、考勤、卫生等)工作,负责校办内部固定资产管理、办公用品的管理、报刊订阅收发和其他行政事务工作。

五、负责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。

六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督查科工作职责

一、负责对学校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其它有关工作的督查督办。

二、负责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及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。

三、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负责12345市民热线办理工作,书记和院长信箱的阅处。

四、负责信息和调研工作。根据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。

五、加强督办工作制度建设。

六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秘书科工作职责

一、负责办理以学校党委、行政及党委(校长)办公室名义上报和下发的各类公文。

二、负责学校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,学校领导讲话,年鉴、史志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组织起草、审核把关工作,负责公文印制工作。

三、负责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以及专题会议的记录,印制会议纪要。协助做好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、通知及相关工作。

四、负责做好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和上报工作。

五、负责上级电子公文收转以及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维护工作。

六、负责办公室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。
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档案馆工作职责

一、负责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划。

二、负责接受(征集)、整理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。

三、负责档案参考资料编辑、检索工具编制、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。

四、负责学校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、业务指导工作。

五、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。

六、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。
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法律事务室工作职责

一、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的综合协调与服务工作;

二、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;

三、审查学校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,预防法律纠纷;

四、代表学校处理诉讼、仲裁、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案件;

五、为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提供法律咨询;

六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法律知识教育、培训及宣传工作;
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