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查研究是决策之基、成事之道,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。近年来,中央办公厅法规局高度重视调查研究,开展了决策调研、立规调研、执规调研、课题调研等,有力发挥了调查研究对于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。总结近年来的实践,我们体会到,党内法规工作中,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,应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。
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
调查研究对于党内法规工作而言是不可或缺的。从加强顶层设计,到起草制定党内法规,再到推动党内法规落实落地,都需要了解实际情况,作出科学研判,精准推进工作。同时,也应看到,调研中容易出现一些共性问题。比如,工作不深入,走马观花、“蜻蜓点水”;选点不全面,“嫌贫爱富”、顾此失彼;方法不科学,抓不到点上、摸不到实情;等等。
为此,2018年以来,法规局坚持以科学思路和务实作风抓调研工作,对提高调研效率和质量进行了认真探索。坚持“走出去”和“请进来”有机结合,尤其是探索实行“打包调研”方式,将相关调研工作合并开展,不求面上撒网,但求深入沉入。“走出去”精心“解剖麻雀”,“请进来”听取真知灼见,既避免了“闭门造车、关门立规”,又减少了多头调研、重复调研,减轻了基层负担,受到地方和部门的欢迎。
既预先带着想法又一切从实际出发
每次周密的调研,都需要做好充分准备,在初步收集资料基础上作分析,甚至形成一些基本看法。但是,这些初步研究是为了强化问题导向、提高调研针对性,而不应成为束缚深入调研的框框。
实践中,有的地方和部门在立规调研前,就已经“对照上面的,估计下面的,参考外面的,凑出一个自己的”;有的把调研过程作为印证领导意图的过程,调研成果成了领导意见的注脚和说明。这种“逆向调研”,影响了科学决策和工作质量,贻害无穷。
调研不应预设观点、先下结论,而应在实际中求真、在实践中求证。不应违背实际、随意取舍,而应点面兼顾、“喜忧并重”。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,深入实践、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,既听得进“顺耳话”,也听得见“逆耳言”,特别是善于发现隐性问题、深层问题,不唯上、不唯书、只唯实。
既广泛听取意见又做到自有主见
党内法规工作调研中,应注重调查研究的广泛性,避免盲人摸象、以偏概全,只见树木、不见森林。收集情况,应“韩信点兵——多多益善”,确保材料翔实。坚持眼睛向下看,及时了解那些难以听到、不易看到和意想不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掌握第一手资料。调研中不可避免会听到不同意见,对此既要有判断力更要有定力。对于一些只从本地区、本部门利益出发的意见建议,不能“听风就是雨”,必须注重从大局考虑问题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比如,在起草中央党内法规时,有的地方和部门希望党中央作一体规定,不要求地方和部门再出台配套法规制度,有的则希望给地方和部门预留足够的制度创新空间。对这些意见建议,应坚持从实际出发,针对党中央要求和法规本身的特点作出抉择,实现科学立规、精准立规。
既借鉴“老办法”又用好“新手段”
在党内法规工作中,应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调研座谈、走访调查、蹲点取样、典型剖析、实地考察等行之有效的传统方式、办法。同时,也要应用好数字技术、网络平台、大数据等收集信息、汇聚民意的新手段,灵活运用、大胆实践。比如,大数据揭示的“19分钟原理”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
“19分钟原理”说明,问卷调查的受访者在填写问卷或回答问题时,19分钟是一个临界点,如果超过这个时间点,受访者的答题意愿和真实性将大大降低。我们开展“党内法规执行力建设研究”等调研时,就注重借鉴这一原理,注意把握调查问卷时间长度,提高针对性,最大程度收集真实、有效的数据资料。
既解决好问题又锻炼好队伍
调查研究的目的是解决问题。党内法规工作中的调查研究,要注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,瞄准现实中的突出问题,坚持“小中见大”“点面结合”,精研深思细悟,揭示规律、把握本质,提出有见地、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。
法规局近年来通过深入调研,及时掌握到一些地区和部门谋划党内法规工作发展、制定出台重要党内法规、强化制度执行等先行先试的经验,适时加以总结并推动上升到中央政策层面,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。
同时,注重把调查研究作为锻炼队伍、提高本领的重要途径,使调研成为“读万卷书、行万里路”的过程。从调研什么,到怎样调研,再到撰写调研报告,认真思考、深入总结、不断提高。抓住机遇向调研对象学习,尤其是向经验丰富的领导同志和专家学者学习,做到了在解难释疑中开阔眼界,在学习借鉴中增强本领。